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核查合格家庭信息公示的通告
關鍵詞: 深圳龍華區 公共租賃住房 輪候申請 申請核查 公示監督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規定,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對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的508戶(含單身居民,下同)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申請家庭進行了核查,合格家庭共220戶。現將合格申請家庭名單及相關信息(詳見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和方式
從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4日,在龍華政府在線網站公示15天。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間,請申請家庭認真核對申請信息。如發現公示申請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發生變化,請于公示期內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住房保障服務”在線提交信息變更申請或持相關證明材料到龍華區龍華大道2281號國鴻大廈A座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提交信息變更申請(節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申請的,視為申請家庭認同本次公示的信息。
申請家庭對駁回輪候申請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間(節假日除外)向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書面申請復核并附相關證明資料(其中對收入財產狀況核對結果有異議的,由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轉深圳市民政局處理)。資料提交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湖路10號國鴻工業園3棟108A室,咨詢電話:0755—8147777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如發現違法違規線索,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提倡實名舉報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1477770,地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清湖路10號國鴻工業園3棟108A室。
四、重要提示
(一)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的輪候申請以申請家庭誠信申報為基本原則,申請家庭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二)對本次公示無異議,以及有異議經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經補充公示后,將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的輪候規則,按照受理回執編號的先后確定其日常輪候排序,載入輪候冊,依序排在輪候冊末位申請人之后。公示期間,發現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駁回輪候申請,不載入輪候冊。輪候期間,發現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輪候資格。
(三)未成年子女在輪候期間成年后無本市戶籍的,應當退出輪候冊,但現役軍人或者就讀全日制學校期間將戶籍遷出本市的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不受戶籍限制。
(四)輪候期間,在冊輪候家庭的住房、人口、戶籍、婚姻、撫恤定補優撫和殘疾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住房保障服務”在線提交信息變更申請或持相關證明材料到龍華區龍華大道2281號國鴻大廈A座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提交信息變更申請(節假日除外)。
(五)對于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圳市龍華區住房和建設局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