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發布
《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詳見附件)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予以發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2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同時廢止。
深圳市商務局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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